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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底女装以案说法|妄图通过“零口供”逃避刑罚,他能得逞吗?-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16-06-29 浏览: 346
以案说法|妄图通过“零口供”逃避刑罚,他能得逞吗?-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
欧阳菁“零口供”受贿案件
可谓纷繁复杂。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
“零口供”案件能否定案,
又该如何办理呢?
近日,
金乡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零口供”案件
虽然嫌疑人负隅顽抗
却不得不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认罪伏法
这究竟是起怎样的案件呢?

案发
2017年7月的一天,谜底女装王某电话邀请同村邻居史某出去一起“溜溜”(两人约定盗窃的暗号),二人商量后约定在村头汇合。随后从头再来简谱,王某骑摩托车带史某来到金乡县高河街道一三岔路口处铿锵种田记事,看到有几辆收购西瓜的车,于是把车停在路边对史某说:“你下车溜溜,看看哪个车上有钱包,我到西边等你。”
史某下车后在路边徘徊华福雄,看到路南边有一辆收购西瓜的货车驾驶室门窗玻璃没关,在主驾驶车座位上有一军绿色包,趁周围没人,史某赶紧将包揣在怀里尤溪人才网,乘坐王某准备好的摩托车逃离。二人逃离现场后对盗窃的钱款进行了分赃。
归案
失主发现钱包丢失后立即向派出所报了案。事发半个月后,史某被抓获归案。在公安机关白毛鸡,史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详细交代了犯罪事实。随后,根据史某的供述,公安机关传唤王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与史某相反的是,王某对盗窃事实矢口否认,并一口咬定没有去过金乡,案发当天没有和史某联系过。由于王某拒不承认盗窃事实,且其他证据难以证明其参与盗窃,办案民警仅对史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金乡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恶女帮,办案检察官通过详细审查证据材料,发现王某在本案中有重大犯罪嫌疑,依法向办案机关下达“线索移交函”逆向恋爱术,监督公安机关追诉漏犯王某。
定罪
公安机关先后五次传唤王某,王某每次都矢口否认其盗窃的事实,办案民警提取案发地视频xhit,由于视频中王某戴着墨镜遮挡,所以王某依旧心存侥幸的一口否定视频中的人是自己,彭晓冉声称从未到过案发现场。
办案民警感到该案陷入僵局。于是,办案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桐城中学,建议办案民警通过史某供述中提到的王某主动与其电话联系的线索为突破口展开侦查来固定证据。
同时,办案检察官积极进行自行补充侦查,通过询问证人、被害人、到盗窃现场勘察、走访调查王某生活习惯等多方面搜集证据。经过办案检察官和办案民警的共同努力,通过王某的手机号和手机的通话记录确定王某主动联系史某外出“溜溜”的犯罪事实。案件中王某犯盗窃罪的事实逐步被清晰还原,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屠牛事件,金乡县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悸花网。
“我没有盗窃,没有犯罪,哪怕是判我一天刑罚,我也要上诉。”5月25日,庭审一开始,王某仍振振有辞地狡辩。公诉人字字铿锵地指控王某所犯盗窃罪的事实,从容不迫地举出被害人陈述、史某及目击证人的证词、监控中出现的摩托车等物证、王某案发时的通话记录等各项证据灵壶仙缘,各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王某心虚得几度头冒大汗。
后法院当庭作出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前夫哥。在铁的证据面前,王某终于承认自己存在侥幸心理,妄图通过拒绝供述来逃避法律的制裁纳棺夫日记,当即表示认罪伏法,承认公诉人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表示不上诉。“只要有犯罪事实,我们绝不放纵四道风,即便是零口供,我们一样要办成铁案。”办案检察官说。

普法小课堂
所谓“零口供”,不是没有口供,而是没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其实施或参与犯罪行为的口供。
“口供”和其他证据一样,只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关联,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虺文忠,并且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就能成为定罪的证据,不存在优先地位问题。
来源|金乡县检察院(微信号jnsjxx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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