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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哥工伤后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调岗降薪-MJ谈税

发布时间: 2019-04-05 浏览: 190

力学哥工伤后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调岗降薪-MJ谈税

力学哥
工伤后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调岗降薪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及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已经双方确认,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来说不得随意变更。
工伤发生后,依照职工因工致残的等级不同,劳动关系的变动也有不同。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相关待遇;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按标准发给伤残津贴,且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后的岗位调整并没有具体规定,岗位调整属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这就需要依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做出处理,除《劳动法》第17条及《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的双方协议变更劳动合同外,《劳动法》第26条及《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还涉及了用人单位可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因此在工伤发生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但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岗的合理性。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该合理性,双方仍应按原合同履行。若劳动者不同意调岗,与单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则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享受相关的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来说,除前期享受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还会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青岛市2017年为5309元)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评析:对用人单位而言,发生工伤后对工伤职工妥善安置,既是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也能够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人文关怀.如果确有必要对工伤职工进行岗位调整,要避免调岗或调薪纠纷的发生,就要注意:一是在劳动规章制度中明确调岗、调薪的条件和程序,并做好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以确保调岗的合法合理;二是做好与调岗工伤职工的沟通工作,尽量避免员工的抵制情绪,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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