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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哥工伤复发怎么办,还能领医疗费和补助金吗,领多少?这2点很关键-企业风险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 2019-04-10 浏览: 230

力学哥工伤复发怎么办,还能领医疗费和补助金吗,领多少?这2点很关键-企业风险咨询服务

力学哥
工伤治疗期间,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但是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怎么办?再次治疗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用人单位与工伤复发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吗?用人单位不得随便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复发后,医疗费、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依旧享受复发前规定的工伤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职工如果仍需治疗,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但是, 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劳动者必须出具需要休息的医院诊断证明。
停工留薪期在一般情况下可以达到12个月,但这并不是说劳动者有权将12个月休满。如果医院没有出具相应的休息证明, 即使在12个月内,劳动者仍然应当出勤上班, 否则就构成旷工。
2.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
规定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4个月。这一期限是工伤治疗的休息期限, 也是工伤复发或后续治疗的累计休息时间。在规定的期限内, 劳动者依法享受原工资、 福利待遇,并报销工伤医疗费用。
注意: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不得不提,工伤旧伤复发后是不可重复领取补助金的!

为什么工伤复发后,不可再领一次性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对工伤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使工伤职工在离开原单位后工伤病情发生变化需要治疗的能够有一定的医疗保障,是对可能需要的后续医疗费的一个补偿。
当你领了一次性补助金。就意味着终止了伤残待遇,和原单位以及社保基金都结算完毕,自领取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之日起工伤保险关系就已终止,旧伤复发费用需要自理。
在司法实践中,当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远远少于复发后的费用,往往会发生争议。

所以,当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已经依法向工伤职工支付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后,工伤职工复发再请求原用人单位给付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医疗费,会因为缺乏法律依据,导致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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